各二级学院、系(部)、处:
根据学院安排,现将元旦和寒假期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元旦期间:
(一)12月31日-1月2日放假补休,共3天。请各单位安排好值班。
(二)放假前,各二级学院、系对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,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;后勤部门重视饮食安全工作;保卫处在元旦期间做好值班巡逻工作。
二、寒假期间
(一)学生
1月16日――2月24日放假。2月25-26日(星期六、日)报到注册,2月27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(二)教职工
1月19日――2月24日,教学、科研单位按原计划进行,党政管理服务等部门原则上不放假,个人有事外出,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(包括全体处级干部)。做好组织安排,在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、工作职责及本单位安全稳定的前提下,合理安排轮休。2月25日正常上班。
(三)假期安排
1、寒假期间,学校安排总值班,除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外,其他部门不再值班,请各部门将应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,报保卫处和后勤管理处。如有应急事件,各部门相关人员务必于接通知后,一小时内到达新校区。
2、各教学单位放假前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,增强学生守法意识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严禁学生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;要统一登记离校学生的离校时间及交通工具。所有离校学生均需给所在院、系留下联系方式。学生用品集体存放,各院系和后勤部门放假前做好相关工作。
3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做好假期防火、防盗、安全保卫工作。
4、成人教育要按教学计划,认真组织好寒假期间的教学工作。在寒假期间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,要认真按照要求完成教学任务。
5、我院承办美术类专业考试工作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,做好考试期间的相关工作。
6、做好政治保卫工作,对校内涉及稳定工作的部门进行检查,涉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、系要保证信息畅通,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,及时报告院领导,学院在两小时内上报高校工委值班室。
7、切实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与网上舆论引导,防止网上有害信息的散布与传播。
各党政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、系要高度负责,严格执行,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学院总值班电话:3179025 2167825
保卫处值班电话:
新校区3179110 中区2279110 南区2275110
后勤管理处值班电话:
新校区3179330 南区2275142
院长办公室
2016年12月23日